安康学院江南校区地址
安康学院江南校区地址如下: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交通指引:
安康学院江南校区附近的公交站:
城市学院莞城校区、城市学院、城院莞城校区、城市学院、城市学院莞城校区、城区捐血中心、学院路东、疾病预防中心、温南路、疾病预防中心、学院路东、理工分校、教育信息中心、天宝路、步步高东、温南路口。
安康学院江南校区附近的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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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有几个校区
一、安康学院有几个校区
安康学院有2个校区,分别为江南校区和江北校区,江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
二、安康学院简介
安康学院是安康市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以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任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安康大学,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8年8月恢复办学,1984年6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康师范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安康学院。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南部,居秦巴之间,汉水之滨,与鄂、渝、川三省市相毗邻,处关中、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区的几何中心,依山傍水,气候宜人,资源丰富,交通便捷,秦、楚、巴、蜀多元文化样态在此交融生辉,是宜居宜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确立了“服务基础教育、服务‘三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方向,实施特色发展,坚定走地方化、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道路,强化教学中心地位,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转型发展,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办学声誉明显提升,学校事业发展势头良好。学校是陕西省首批省属公办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教育部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建设高校。
学校分为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13亩,校舍总面积279485.01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12.0825万册、电子图书88.8527万册、中外文报刊753种,校园网出口带宽为电信联通双千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8616.69万元。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近12000人,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个门类,设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茶叶、魔芋、生猪养殖、富硒食品为特色的秦巴现代农业学科方向,以师范为特色的教师教育学科方向,以陕南民间文化为特色的人文社会学科方向,以陕南生态经济、生态旅游、汉江水资源为特色的秦巴资源保护利用学科方向。学校建有国家级农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项,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在线开放课程1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1个,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771人,专任教师52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93人,“双师型”及行业工程背景教师124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国内知名作家1人,受聘为外校博导、硕导教师17人,聘有包括院士、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在内的144人为学科首席专家、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学校现有陕西省优秀教师、三五人才、陕西省先进工作者、陕西省“四个一批”人才、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陕西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14人,3名教师入选陕西省“特支计划”,20余名教师被聘为市科技特派员、首席专家、三区人才。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成员,现有园林等陕西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本站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面积813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亿元。现有教职员工871人。有国家规定的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十三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有“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3+3”或“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高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报考我校并投档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新生入学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外语公共课程。
第十六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处。
安康学院新校区地址在哪里?
安康学院新校区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对面。
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多科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国家首批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高校。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安康大学,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
1978年重新设立“陕西师范大学安康专修科”,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康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原安康教育学院、陕西省安康农业学校并入安康师范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本科院校。截至2016年3月11日,学校分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校舍总面积276202.14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6608.6万元。
安康学院新校区是哪个校区?给出具体位置啊。新生报名
安康学院分为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北校区是新校区。
江北校区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对面;
江北校区电话:0915-3261835。
安康学院占地813亩,校舍总面积279485.01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12.0825万册、电子图书88.8527万册、中外文报刊753种,校园网出口带宽为电信联通双千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742.02万元。
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252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771人,专任教师52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93人,“双师型”及行业工程背景教师124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国内知名作家1人,受聘为外校博导、硕导教师17人,聘有包括院士、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在内的144人为学科首席专家、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
安康学院艺术类专科不用单招吧?在新校区么?
不需要单招,艺术类专科目前在旧校区。
安康学院现在有2个校区,分别为:江南校区和江北校区。
1.安康学院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高新区。
2.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
安康学院艺术系创建于1996年。现设有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艺术教育等4个本科专业。
艺术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有艺术设计工作室、摄影棚、琴房、演奏排练厅、音响视听室、录音实训室等教学设施;江北新校区建设14000平米的现代化艺术楼将根本改善艺术系的办学条件。结合艺术专业特点,艺术学院在课堂教学以外,通过举办名人讲座、画展、音乐会、艺术创作研讨会等多元化活动,促进学生艺术鉴赏能力、艺术创作能力和艺术综合素养不断提高。
艺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11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30。另外,长期聘用中国二胡学会副会长、著名二胡演奏家蒋才如先生;著名作曲家、声乐教育家王志信教授;东方歌舞团著名女高音歌唱家陈俊华女士;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冯民生教授、音乐学院副院长王拥军副教授;西安美术学院陈国勇教授、杨峰教授、吴昊教授;西安音乐学院周玲教授等知名专家、艺术家担任兼职教授,长期外聘教师15人。
安康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面积813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近亿元。现有教职员工近800人。有国家规定的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十三个二级学院,4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有“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第十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高职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后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大致为:
(1)本科:文史类350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医学类4500元/年;艺术类9000元/年。
(2)分专业学费标准及新生入学须缴纳住宿费等费用,以我校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五章 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处。
安康学院官网开学时间
江南校区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江北校区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中段 邮编:725000
一、①本学期高年级学生(含2022级专升本)于8月27日—28日报到注册;8月29日开始上课。②2022级新生于8月29日—30日报到注册,从8月31日起进行两周军训。③国家节假日的实际休假日期以学校党政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①本学期学生于2月11日至2月12日报到注册,2月13日开始上课。②全校春季运动会定于4月中下旬举行。③国家节假日的实际休假日期以学校党政办公室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