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化工学院考研现场确认时间?
发布时间: 2022-12-15 16:54:29
2021吉林化工学院考研现场确认时间?
2021吉林化工学院考研现场确认时间由教育考试院公布,2021考研现场确认时间是11月6日-10日,2021考研确认方式参考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现场确认时间由该校的当地教育考试院指出,备考生在该时间段敬请关注教育考试院公告。教育部明确2021考研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条件如下: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有关2021考研报考信息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有关2021考研现场确认时间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各省市202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汇总】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一楼那位你回答的也太不负责任了,不要抱怨学校不好,化工学院没有请你来,你自己报的,如果你能考上好大学你也不会来,既然来了,就说明你也就这个水平。
招生办副主任电话0432-630830562021吉林化工学院考研报考条件?
2021吉林化工学院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吉林化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本部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双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吉街。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本科学费标准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智能装备与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第六条 高职学费标准
石油炼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油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校制定了《吉林化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吉林化工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对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和奖励。
第十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新生入学后,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
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如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一”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一”等级相同,则“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二”等级相同,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9.对实行高考改革的浙江省、山东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各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10.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数学科目”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科目”“综合科目”“语文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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