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建设任务
实施重点河流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沂河、沭河等骨干河流和沭河橡胶坝等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实施薄弱环节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力度。
二、工作重点
1.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针对河道内存在乱搭乱建、乱排乱倒及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需进行河道疏浚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管理秩序,维护河势稳定,保持河流生态平衡,保障河道行洪安全,重点建设沂河上游、沭河、浯河等河流综合治理。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1年将对10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由于部分水库受当时经济、社会及技术条件影响存在标准不够、施工质量差等问题,加之长期运行、投入不足等因素,水库建筑设施老损严重,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建设。
3.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在前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针对沂水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现状,部分工程仍存在丢失和损坏的情况。通过进一步开展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巩固提高山洪灾害防御水平,完善以防为主、专群结合的防御体系和防御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要充分认识水利工作的重要性,把水利现代化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关键、突出重点,着力推进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要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竭力推进我县水利现代化建设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严格规范管理。各板块、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审计制和竣工验收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进一步加强工程计划、财务管理、合同履行等工作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强资金保障。我县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任务仍然繁重,重点工程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进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我县将进一步加大争取中央、省、市资金的工作力度,多方筹措,全面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配套力度,切实保障重点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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