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财务

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4-07-05 03:11:41

文字内容:

普通发票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1、如果丢失记账联,则要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然后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附上提供人签章。

2、如果丢失发票联,则要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通过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可以代作原始凭证。在无法取得证明的的情况下,作为当事人,应写明详细情况,并且通过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3、购买方取得开票方有效证明的前提下,可以用记账联发票复印件入账,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附上提供人签章。

4、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处理。

参考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

温馨提示:
本文【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怎么办】由作者会计一点点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