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子之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余冠英今译】高峻的终南山,上有垒垒的岩石。
烜赫的尹太师,人民万目所视。人民心似火煎,不敢随便笑谈。
国运终要斩断,天公何不开眼?(烜:xuǎn,盛大。)高峻的终南山,草木充实茂盛。
烜赫的尹太师,为政不平还能说甚!老天反复降灾,多少死丧祸害!人民没有一句好话,自己还不惩戒。姓尹的太师,是周家的根柢。
掌握国家大权,四方仗他维系。君王要他辅助,百姓要他带路。
不体恤人的老天,可不能断人活路!(王)自己不问国政,对人民不肯信任。不咨询也不任用,君子不该欺哄;坏事要纠正也要制止,不要和小人靠拢;庸碌的亲戚,不要再给恩宠。
老天不公不平,降下特大灾难。老天不仁不慈,降下这般忧患。
君子如果执政,能够消除民愤。君子没啥不平,暴怒也能平静。
老天不惜人命,大乱何时平定。不要扼杀百姓,使人不得安宁。
我忧心好像酒醉,谁执掌国家成规?(王)不肯亲自执政,害苦了天下百姓。驾起了四匹公马,四匹马肿了颈项。
我放眼四下观望,却没有投奔的地方。当你恶意盛旺,眼光就向着刀枪。
当你怒气消除,就像对饮着酒浆。天公不想太平,我王不能安枕。
他的心偏不清醒,反怨恨人家纠正。家父作了这首诗,来揭王家的凶徒。
只指望王心感化,好好把四方安抚。
原文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zhēn)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诗经·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兴也。
桃,木名、华红,实可食。夭夭,少好之貌。
灼灼,华之盛也。木少则华盛。
之子,是子也。此指嫁者而言。
妇人谓嫁曰归。周礼,仲春令会男女。
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宜者,和顺之意。
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
文王之化,自家而国,男女以正,婚姻以时。故诗人因所见以起兴,而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兴也。蕡,实之盛也。
家室,犹室家也。桃之夭夭,其叶蓁zhēn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兴也。
蓁蓁,叶之盛也。家人,一家之人也。
朱熹注 【题解】 这首诗选自《国风·周南》,是女子出嫁时所演唱的歌诗。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
歌中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夸张铺垫,平平淡淡。注释 夭夭:桃花怒放的样子。
华:古花字。之子:这位姑娘。
于归: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做女子的归宿,故称“归”。
之,指示代词。①:蕡,肥大,果实将熟的样子。
有蕡其实:它的果实十分繁盛。蓁蓁:繁茂的样子。
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宜:和顺、亲善。
1、夭夭:树枝柔嫩随风摇曳的样子。一说茂盛而艳丽的样子。
灼灼:花朵鲜艳盛开的样子。华:同“花”。
孔疏曰:“夭夭,言桃之少;灼灼,言华之盛。桃或少而不华,或华而不少,此诗夭夭灼灼并言之,则是少而有华者。
故辨之言桃有华之盛者,由桃少故华盛,比喻此女少而色盛也。”这里用桃花来比兴,显然不仅仅是一种外形上的相似,春天桃花盛开,又是男女青年结婚的极好季节。
《易》曰:“春桃生花,季女宜家。”宋朱熹《诗集传》曰:“周礼,仲春令会男女。
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因为古者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过此就算不及时了。
《周礼媒氏》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相奔不禁。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毛诗正义》曰:“礼虽不备,相奔不禁。即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相奔者不禁是也。”
又曰:“言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虽未备,年期既满,则不待礼会而行之,所以繁育民人也。”结合到本诗中所表现的新婚之喜和对新娘的美好祝福,而传说婚嫁年龄于此不著,认为不大可能是男三十,女二十。
孔疏曰:“《摽有梅》卒章传曰: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不待礼会而行之,谓期尽之法。则‘男女以正’谓男未三十女未二十也。
此三章皆言女得以年盛时行,则女自十五至十九也。女年既盛,则男亦盛矣,自二十至二十九也。”
2、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女子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归宿,故称“归”。
“之子于归”一句,毛传曰:“之子,嫁子也。于,往也。”
《说文》曰:“子,人以为称。”《尔雅·释训》:“之子也,是子也。”
子,古代称男子,亦可称女子。《召南鹊巢》:“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郑笺云:“之子,是子也。御,迎也。
之子其往嫁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车皆百乘,象有百官之盛。”
桃之夭夭 3、宜:和顺、亲善。室:指夫妻所居。
家:指一门之内。此句指善处室家和家人。
“宜其家室”等句,郑笺云:“宜者,谓男女年时俱当。”《说文》:“宜,所安也。”
《小雅·常棣》:“宜尔室家,乐尔妻孥。”《齐诗》:“古者谓子孙曰孥。
此诗言和室家之道,自近者始。”郑笺云:“族人和则得保乐其家中大小。”
所谓的室家、家室、家人,均指夫妇。《左传桓公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谓夫妇也。”
朱熹《诗集传》:“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
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王先谦《集疏》:“《孟子》:‘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
’上指其夫,故专言家,下论夫妇之道,故兼言室家。”其实,除开具体的细节上的区别,这句话的意思还是很好解的,正是对于女子未来的家庭生活的美满祝福。
4、蕡(fén坟):肥大。有蕡即蕡蕡。
蓁蓁(音:真):叶子茂密的样子。蓁(zhēn真):叶子茂盛各章的前两句,是全诗的兴句,分别以桃树的枝、花、叶、实比兴男女盛年,及时嫁娶。
毛传云:“蕡,实貌。非但有华色,又有妇德。”
又云:“蓁蓁,至盛貌。有色有德形体至盛也。”
这是对新娘的各个方面的赞美,主要还是突出了女子作为社会单位的夫妇组合的教化和功利的作用。译文 茂盛桃树嫩枝枒,开着鲜艳粉红花。
这位姑娘要出嫁,定能使家庭和顺。茂盛桃树嫩枝芽,桃子结得肥又大。
这位姑娘要出嫁,定能使家庭美满。茂盛桃树嫩枝芽,叶子浓密有光华。
这位姑娘要出嫁,定能使家人幸福。古朴美艳。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
《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
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
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
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
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
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
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
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
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
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
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
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
《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
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
“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
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
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
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
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
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
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
“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
“子之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
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
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毛诗序》:“《鹊巢》,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鳲鸠乃可以配焉。”
朱熹《诗集传》:“南国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后妃之化,故嫁于诸侯,而其家人美之。”方玉润《诗经原始》:“鹊巢自喻他人成室耳,鸠乃取譬新昏人也;鸠则性慈而多子。
伐檀 诗经·国风·魏风 原文: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 彼君子兮,不素食兮!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解释: 坎坎:象声词,伐木声。寘(音zhi4志):同“置”,放。
干:水边。涟:水波纹。
猗(音yi1依):义同“兮”,语气助词。稼(音架):播种。
穑(音色):收获。胡:为什么。
禾:谷物。三百:极言其多,非实数。
廛(音蝉),古制百亩。狩:冬猎。
猎:夜猎。此诗中皆泛指打猎。
县通“悬”。貆(音欢):猪獾。
一说幼小的貉。君子:此系反话,指有地位有权势者。
素餐:白吃饭,不劳而获。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引《孟子》赵歧注:“无功而食谓之素餐。”
辐:车轮上的辐条。直:水流的直波。
亿:束。瞻:向前或向上看。
特:小兽。漘(音纯):水边。
沦:小波纹。囷(音qun1逡):束。
一说圆形的谷仓。飧(音孙):熟食,此泛指吃饭。
翻译: 砍伐檀树声坎坎啊, 棵棵放倒堆河边啊, 河水清清微波转哟。不播种来不收割, 为何三百捆禾往家搬啊? 不冬狩来不夜猎, 为何见你庭院猪獾悬啊? 那些老爷君子啊, 不会白吃闲饭啊!砍下檀树做车辐啊, 放在河边堆一处啊。
河水清清直流注哟。不播种来不收割, 为何三百捆禾要独取啊? 不冬狩来不夜猎, 为何见你庭院兽悬柱啊? 那些老爷君子啊, 不会白吃饱腹啊!砍下檀树做车轮啊, 棵棵放倒河边屯啊。
河水清清起波纹啊。不播种来不收割, 为何三百捆禾要独吞啊? 不冬狩来不夜猎, 为何见你庭院挂鹌鹑啊? 那些老爷君子啊, 可不白吃腥荤啊! “坎坎伐檀”,正如《小雅。
伐木》之“伐木丁丁”,并非“劳者歌其事”,当然不必是伐木者所为诗。诗所称美的“不素餐兮”之君子,自然也非既稼既穑、既狩既猎的劳作者。
孟子于此“君子”解释得颇为明确:“公孙丑曰: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
(《孟子·尽心上》)孟子解诗常常不是贴近诗意说,但这里发挥君子不素餐的意思,并非断章取义。戴震曰:“讥在位者无功幸禄,居于污浊,盈廪充庖,非由己稼穑田猎而得者也。
食民之食,而无功德于民,是谓素餐也。首二言,叹君子之不用;中五言,讥小人之幸禄;末二言,以为苟用君子,必不如斯,互文以见意。”
此说大抵得诗意,只是“首二言”云云,不很准确。而首二言究竟为赋,为比,为兴,且取意为何,本来有许多不同的意见。
苏辙说:“君子之仕于乱世,其难合也如檀之于河。”范处义以为“檀,木之良者,可以为车之轮辐,今乃伐而真之无用之地”,“犹君子不得进仕,俾之家,食非所宜也”。
此两说都是以比意为解。姚际恒曰:“此首三句非赋,非比,乃兴也。
兴体不必尽与下所咏合,不可固执求之。只是咏君子者适见有伐檀为车,用置于河干,而河水正清且涟猗之时,即所见以为兴,而下乃咏其事也。
此诗美君子之不素餐,‘不稼’四字只是借小人以形君子,亦借君子以骂小人,乃反衬‘不素餐’之义耳,末二句始露其旨。”吴闾生也说:“本意止‘不素餐’耳,烘染乃尔浓缛。”
后两说似较合于诗意。宋玉《九辩》“窃慕诗人之遗风兮,愿托志乎素餐”,用《伐檀》意也。
不过,虽曰“兴体不必尽与所咏合”,却也并不是全没有一点儿映带关系,而在很多情况下,它正是用来构筑诗境的,即如“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亦如“坎坎伐檀兮,真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而且,又何必一定是当日所见呢。或曰“屈子之作《离骚》,其格调与此相似”(袁金铠),不过《伐檀》非诗中之“君子”自叹身世,故其中所寓之爱憎,非由个人遭际而来,其关切之情,或更深广吧。
《大戴礼·投壶》:“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鸣》《狸首》《鹊巢》《采蘩》《采苹》《伐檀》《白驹》《驺虞》。”《晋书·乐志上》:“魏武平荆州,获汉雅乐郎河南杜夔,能识旧法。”
“传旧雅乐四曲,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声辞。”钱澄之因此推论道:“以列国‘变风’与《南》《雅》并列而总之为‘雅’,岂以其音节,不以其辞意耶。”
“变风”之说本来不可靠,不过《伐檀》即以辞意言,也当算作“正声”,古既有“歌诗必类”之说(《左传·襄公十六年》),则乐与舞与歌,皆当如此,那么《伐檀》的音乐风格当与“古声辞”中的其他篇章近似,故传唱如是也。【赏析】 这是《诗经》中最为人们熟悉的篇目之一,甚至中学语文课本亦选为教材,但是对这首诗的主旨及作者身份的看法,其分歧之大却是惊人的,不仅古人如此,今人亦然。
最早《诗序》以为是“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仕进耳”;朱熹又以为“此诗专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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