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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6-10 05:20:01

一.会议室使用细则

1.综合事务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管理、使用登记和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会议室的多媒体设备、桌椅等物品。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1212波司登培训室(大会议室)、1221会议室1、1312培训室、1321会议室4、1319会议室5、1406党员活动室(四楼)、1408会议室。

2.会议室应提前预订。为避免会议冲突,相关人员(部门)应提前3天通知总务处填写会议室,以便统一安排。临时紧急会议需要会议室时,要及时向综合办公室申请,会后做好相关登记。每个部门在使用会议室时都会收到会议室钥匙。

3.各部门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应说明使用时间、参加人数等。如有需要综合办协办的事项,请提前说明,综合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如需使用会议室设备,应提前向总务办公室说明,以便提前准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4.会议之间如有冲突,应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校会优先于系会,系会根据重要性和紧迫性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5.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整洁。用后及时整理:检查安全(电源),关好窗户和空开关,锁好门,钥匙交回总务处。

6.会议期间,请爱护会议室的设备和物品,自觉保持清洁,禁止吸烟,禁止乱扔垃圾,努力保持室内清洁。

7.会议结束后,用户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场,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汇报,并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按时召开。安全负责人是申请人所属部门或部门的主任。

8.与会者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施并赔偿损失。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将设施带出会议室或挪作他用。

9.平时学校卫生员每天早上负责打扫卫生。会议室活动结束后,学校卫生员会对会议室进行打扫和整理,并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必要时请相关部门帮忙),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10.组织活动或培训时,活动组织者暂时负责会议室的卫生和设备安全。教师应使用会议室,并安排学生课后打扫卫生。

二、本规定由办公厅制定,经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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