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程序

·第五条中心学生资助卡办理后,由学校以班为单位集中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六条发放中职卡时,由受助学生本人凭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现场签领。任何人不得代领、冒领中职卡,或代签受助学生姓名。
·第七条中职卡发放完毕后,学校将把中职卡领取签字册(复印件)立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八条学校不扣压、代管学生的资助卡,不代取受助学生中职卡中的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的中职卡,学校管理机构、班主任和学校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
中职学生资助卡使用及管理程序
·第九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中职国家助学金统一通过中职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第十条中职国家助学金到账后,由发卡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经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的受助学生名单,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打入受助学生的中职卡上。
·第十一条各中职学校根据中职信息系统每月上报的受助学生信息,负责将当月流失、异动的受助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发卡银行,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已流失学生的国家助学金。
第十二 条发卡银行在每次发放国家助学金后,要将成功圈存并打入中职卡的有效凭据及发放名单汇总表反馈给相应的学校,由学校在校内公示并将原件留存学校财务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对于因各种原因滞留于中职学校的中职卡,学校将登记造册、附加文字说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滞留期达两个月后,将由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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