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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自考转入还是自考转出,考生必须按时亲自前来处理,不得代为处理,逾期不予处理。以下简要介绍2021年自考转移的应用和2021年自考转移的过程。
广东省自考2021年调剂考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级转移管理办法(试行)》(教考中心函[2021]71号)的要求,全国实行电子转移。因此,广东省自考考生考试记录调出省外时,省考试办不再以保密形式发送纸质考试记录,而是通过电子调出平台收发考生考试记录。
1.外省调入
外省考生需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并要求在外省自学考试中使用其合格课程成绩的,按以下要求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
(1) 电子转账要求:
① 考生应通过广东省的一门或几门课程,然后从原省转出。
② 考生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在暂停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③ 取得某专业全部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到原报名地的省考试厅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入。
④ 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⑤ 调剂考生按广东省考试办公室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行考试课程的替代关系按广东省考试厅有关文件执行。
⑥ 转学考生应在广东省取得至少5门大专以上学历和至少4门本科以上学历,方可申请到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
⑦ 广东省在实践考核中不申请课程成绩调剂。报考广东省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口考官实践环节考试合格成绩。考生如需利用调出省实习环节对课程成绩进行评估,可与本专业考生联系,提供相关材料。
(2) 电子转账程序如下:
① 考生应按新生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其中,考生档案3月份转入广东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3月1日至25日;考生档案9月份转入广东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9月1日至25日;逾期办理的,将退还该省。
③ 考生登录系统,检查广东省考试局是否收到省考试局通过考试管理模块的转入功能发出的考试档案,记录外部档案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转入)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然后将登记表及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县(区)考试办公室,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外文档案号。
(4) 广东省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转移省份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必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⑤ 县(区)考试办收集考生材料,核对考生材料,打印外省考生调剂证明,交给考生,并将证明原件退还考生。县(区)考试办将收集考生材料,报市考试办。
市考试办核对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在转免试管理模块中的“报名转外省”功能,输入考生在广东省的录取号,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考生报考情况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下半年9月30日前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材料及《转(转)试登记表》报送省考试厅。
⑥ 省考试办考试结束后不退还笔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考试成绩。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利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通过该专业所需的课程。
(3) 原始密件转让的处理步骤:
2021年12月31日前,考生以保密形式发送纸质考试档案(转入)的,按上述电子转入(转入)①、②、④、⑤、⑥办理,其中③步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试及调剂免试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调入功能,查询广东省考试办公室已收到的考试档案,记录外省档案号,提交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调出省考办的调剂证调到县(区)或市考办,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外文档案号。
2.外省调出
考生需要将广东省自学课程成绩调至外省的,应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试档案调出手续。
(1) 转出要求:
① 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合格课程,取得转入地考试资格后,办理转出手续。
② 考生因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在暂停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调出。
③ 取得某专业全部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④ 办理转入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⑤ 考试合格的,不得调出。理论课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调出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结果。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2) 程序如下:
① 考生考试档案将于每年上半年3月、下半年9月在省考试办考试合格后寄出。其中,上半年申请调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调出手续;下半年申请调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 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更正考试信息。
考生必须一次性将同一张准考证的所有有效分数进行转移。如果需要同时将两张以上准考证的分数转入同一省份,必须先申请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地准考证转出。
③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试管理模块的调出功能提交调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出登记表》,签字确认,再将报名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县(区)考试办。
④ 县(区)考试办公室收集考生材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出(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试档案的调出证明交给考生,然后收集考生的相关材料,上报市考试办。
⑤ 市考试办核对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省转考生考试状态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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