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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伊春市高中配额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3-27 07:42:01

(四)配额

1.指标分配

今年全市四所省示范高中继续实行配额招生,伊春市一中、伊春市二中、友好三中、铁力市一中配额生数占招生数的60%配额指标分配面向全市以各初中学校报考的考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配额指标。报考省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数分开单独计算,配额文件在录取前分别下发。

2.配额资格

往届生和转入不足一年的考生不享受配额指标。由各县(区)教育局确认考生是否享受配额资格。

考生如要享受省示范高中配额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志愿。

3.配额生录取分数线

录取配额生时,县(市)、区(局)所在地学校在择优录取分数段下降30分录取,农村乡镇学校(嘉荫县乌云中学、嘉荫县农场中学、南岔区三中、南岔区四中、浩良河化肥厂中学和铁力市三中)在择优录取分数段下降50分录取。依据各学校分配的指标,按享受配额资格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学校配额指标如未能完成,收回剩余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

伊春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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