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测试形式和内容
各院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对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院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测试内容要科学合理,有利于区分不同程度考生。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各院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备考负担,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具体测试形式和办法由院校确定,并通过招生章程对外公布。
七、测试和录取时间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进行测试和录取,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10月31日各院校统一组织测试。各院校须在11月7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11月8日至11月14日,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第一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各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互认成绩院校名单,以及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的程序办法。各院校应于2021年11月20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按院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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