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考试时间为4月29日(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下午14:00—16:00)。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业技能测试 |
| 建筑工程技术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 大数据与会计 | ||
| 旅游管理 | ||
| 电子商务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第十五条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200分。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
第十八条5月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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