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我院实行“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文化课考试设1门必考科目和2门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我院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2门选考科目为英语和职业道德与法律。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以上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基础模块预备级(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职业道德与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
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两科选考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群体,免予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具体由我院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满分150分。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我院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九、考试时间及地点
日 期 | 5月15日(星期六) | |
科目及时间 | 8:30—10:00 语文 10:30—12:00 英语、职业道德和法律 | 12:00-17:30 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每部分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
地 点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 |
十、单招专业目录及计划数
专业序号 | 招生专业国标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获得与报考专业所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可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 | 文化课考试 | 是否允许四辅人员报考 | 备注 | ||
必考 | 选考科目 | ||||||||||
01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3 | 5400元/年 | 语文 | 英语 | 职业道德和法律 | 否 | ||
02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0 | 3 | 5400元/年 | 语文 | 英语 | 职业道德和法律 | 是 | ||
0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0 | 3 | 5400元/年 | 语文 | 英语 | 职业道德和法律 | 否 | ||
04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0 | 3 | 5400元/年 | 国家导游资格证书 | 语文 | 英语 | 职业道德和法律 | 是 | |
05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0 | 3 | 5400元/年 | 语文 | 英语 | 职业道德和法律 | 是 | ||
06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0 | 2 | 5400元/年 | 国家导游资格证书 | 语文 | 英语 | 职业道德和法律 | 否 | 仅限于中职学校对口专业的应往届学生报考。 |
07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0 | 2 | 5400元/年 | 语文 | 英语 | 职业道德和法律 | 否 | 仅限于中职学校对口专业的应往届学生报考。 | |
08 | 550201 | 音乐表演 | 10 | 3 | 8000元/年 | 语文 | 英语 | 职业道德和法律 | 否 | ||
十一、高职资助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1 | 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 我院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每生每学年8000元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我院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生每学年5000元 |
3 |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 我院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生每学年4000元 |
4 | 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 我院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具体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元。 |
5 |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我院对符合条件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被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专科学生资助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6 | 学院学生奖学金 | 我院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学生 | 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学年1000元;二档每生每学年800元;三档每生每学年500元。 |
7 | 全日制残疾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 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残疾学生 | 全额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
8 | 学生副食品价格补贴 | 我院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 | 每生每学年300元 |
9 |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 | 因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原因导致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临时困难情况而定 |
10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 每生每学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 |
11 | 勤工助学 | 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生每月600元 |
12 | 报读我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具有海南户籍或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省财政第一学年给予每生5000元的学费补助,完成学业并获取毕业证书后再给予每生5000元学费奖励。 | ||
13 | 报读我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具有退役1年时间以上且自主就业或待业的退役军人,国家学费补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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