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240分,职业技能考试260分,总分500。
(一)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40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等级进行折算成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中职考生、社会考生以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二) 职业技能考试总分260
各类考生均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凡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本次单独招生考试,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
考试地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1-3号教学楼。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考试:上午8:30-10:00
文化素质考试:上午10:10-12:10
第七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七条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可向我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第十八条免试录取程序
1.拟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于4月10日前送至我校。我校将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到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须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逾期不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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