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一条免试录取程序:(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二)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于4月12日前送达我校。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汇同考生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三)核实审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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