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顺利完成,经学院录取领导小组研究,我院按各类别考生的成绩排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录取。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未向我院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申请(2021年3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我院一律视为同意被录取,考生将按规定不能再参加2021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公示结束后,我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公示时间为三天(2021年3月16日-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反映。
电话:0538—2182777,8501550。
http://www.svict.com/2021/0316/c242a2956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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