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分和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含素质特长考核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200分。
第十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分由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技术等十门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换算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和分值关系如下表: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 | A | B | C | D | E |
| 换算分值 | 10 | 8.5 | 7 | 6 | 3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分=以上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换算分之和,满分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考生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学考成绩,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且证明原件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之前递交给我校。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1.综合素质测评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特长、考核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专业学习的相关能力。
2.综合素质测评时间与地点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段一,对于报考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
面试时间:4月24日(周六)08:00-12:00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30之前签到领取测试号)。
2)时间段二,对于报考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
面试时间:4月24日(周六)13:30-17:00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考生须在面试当天13:00之前签到领取测试号)。
第十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满分80分,按面试实际成绩计入;特长考生的素质特长考核分最高计分20分,根据材料审核确定。素质特长计分项目及分值见下表:
| 类别 | 项目 | 分值 | 备注 |
| 体育特长类 | 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 国家级前八名20分; 省级前三名20分,四到六名15分,七到八名10分; 地市级前三名10分,四到六名8分,七到八名5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政府部门(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限定为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 文艺特长类 | 声乐、乐器、舞蹈比赛 | 省级以上(包括省级)一等奖以上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地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政府部门(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集体项目非主唱、主舞等减半计分。 |
| 美术类、音乐类考级 | 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5分 | ||
| 荣誉称号类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 | 省级以上(包括省级)20分; 地市级15分。 | 限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 |
以上各项中的比赛、竞赛成绩的认定需为考生代表学校、地市等单位参加且在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获得。考生在同一项目(关联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记取最高分值的奖项;考生在多个计分项目获得计分的,其累计分值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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