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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升即走”变“升了也走”?多校已实施!

发布时间: 2022-04-06 15:36:01

原标题:从“非升即走”到“升即走”的转变?多校已实施!

最近,中国地质大学的刘庆生教授提到了一件“罕见的事”:中国东部某著名大学对一些长期任教、考核合格但被认为“不合格”的教师实行“降职称”的管理措施,即初中退至副高,副高退至讲师。

文章发表后,引起了网友的广泛热议,尤其是青椒集团,不仅是东部高校,在南方北方一些高校也是“稀罕物”,我司空早已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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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职和低雇佣并非特例。

据一位在深圳做青椒的网友反馈,深圳很多高校都在实行“降职低聘”的管理方式。他认识的一所高校,在2016年考核期将一批教师由正高降为副高,副高降为讲师,然后在2019年考核中实行一、二、三低聘用同职称。

据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青椒网友反馈,北方某大学为了做到“双一流”,在职称评定办法中规定,无论服务多少年,只认可近四年的工作,即每四年重新评定一次,不合格则降级低聘。

全网搜索“降级低就业”案例,发现第一个吃螃蟹的大学可能要追溯到浙江。

据中新。com,2014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在这次改革中,浙江省某重点大学打破了岗位聘任终身制,部分教师因业绩优秀实现了跨越式竞争,部分教授被聘为副教授,副教授被聘为讲师。

2020年,山东省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也在职称改革中向教授、副教授挥剑。结果有1名教授和4名副教授因为成绩在同级竞赛中处于末位而被降职聘用。同时,另有14名青年教师因表现突出,直接被聘为副教授。

这一事件也被广泛报道为“彻底打破教授终身制”的典型。

其实早在2001年左右,我国就有部分地区宣布实行聘任制,打破了教授终身制。据人民网报道,2005年,南京工业大学作为江苏省试点高校,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做法,试行新增教授、副教授聘任制试点工作。按照规定,不合格的教授、副教授将被解聘或降职聘任。南京师范大学采取“空缺聘任”的形式,从竞争顶岗和底岗的人员中选拔,聘期为四年。

2006年,广东省出台《关于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广东省大力推进以高校教师聘任制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包括:打破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在高校教职工中全面推行聘任制。通过科学的考核体系,对不能履行教师职责或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整或解聘。

近20年来,教育部也出台了许多关于高校用人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门新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期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再次提到,深入推进岗位聘任制改革,实行岗位终身制管理,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高校聘任制改革大刀阔斧,但教授终身制始终难以打破。

02

打破教授终身制是有争议的。

“挤不出奶就鞭打?”

“砸大锅饭,平均主义,论资排辈?”

长期以来,关于打破教授终身制的改革争议不断。

能上去的,平庸的下去。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对打破教授终身制表示支持:“教授属于高校高级学术职务,不应该是评聘后可以终身享受的学术职称。”

考虑到传统编制制度的局限性和高校实际情况的要求,青海师范大学包万平研究员也认为对教授终身制进行改革是非常必要的:“有的教师在被评出教授、副教授等职称后,几年都不出什么学术成果,培养学生的积极性下降,工作消极懈怠。这种现象在一些普通大学相当普遍。这些顽疾不解决,这样的大学根本发展不起来。”但鲍万平也提到,如果对部分教师职称进行“减法”,必然涉及收入等问题,实施阻力会比较大。

“打破教授终身制的初衷是好的,但要有共识才能谨慎操作,不能简单粗暴地制造新的矛盾。”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主任张坦言,对于少数不作为的教授,可以探索单独评聘的双轨制,如以岗定薪、多劳多得、好劳好得等,而且我们还可以采取高职低聘,岗位调整,工资调整,这样就不必在职称上“上不去,下不去”了。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乔金忠认为,教师评定教授后还有很多努力空,打破教授终身制不可取。他认为,“社会上要求打破教授终身制的呼声,主要是因为学科评估和大学排名对高校的巨大压力。管理者为了追求短期内的指数增长,把压力传导到教师身上。”

在他看来,在竞聘的基础上实现教授的“升降级”并不是最好的方案,因为教授本身更有自觉性。如果把学者简单地当作工人来管理,实行“升降级”的措施,不仅有违学术职业的特性,也缺乏对知识分子应有的尊重。

今年两会,民盟中央提出的关于完善高校青年教师“聘任制”的四点建议,再次将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推向大众视野。希望未来随着体制的改革,大学老师能“有一张安静的书桌,对学习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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