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一般规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倡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责任
3.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3.2安全监督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安全管理培训、事故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厂安全、食品安全。
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戴好防护口罩、眼镜和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和氧气瓶阀门;手术后及时关闭;
2)筛分、混合、投料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域内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运周转车的跟车人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距离;
5)酸洗员工工作前应穿戴防护围裙、口罩和手套;女员工的长发藏在帽子里;正确灵活地使用工具;
6)举升溢流队爬梯子作业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要手握稳,脚踩实;严禁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倚靠或攀爬铁栏杆。
7)锅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和水处理增压罐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电力安全:
1)车间内严禁用生产用电给电动车电池充电;
2)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完好,防止受潮,严禁踢开关或使用湿手开关;
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变压器及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批准,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外)
5)如果发现任何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故障、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修理。
交通安全
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饮酒、不疲劳驾驶;
2)一、二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全面防护,戴安全帽;
3)从业人员上路行驶前应认真检查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使用明火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器材(消火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悉各种消防器材及存放位置;根据火种能量,明确使用相应的设备:油类和化学品可以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使用二氧化碳和卤代烷灭火器。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11-02
版本:01
第2页共6页
名称:安全管理体系
厂区的公共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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