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没有办手续的,建议根据当地相关的规章制度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私下送养收养行为已属违法,几乎游走在涉嫌犯罪的边缘,稍不注意则可能触犯刑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