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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药师《中药一》考点10:植物类药材的采收原则

发布时间: 2026-05-26 14:53
精选回答

参加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们都处于备考的冲刺阶段,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备考,好学通网校为大家整理的考点内容如下:

根及根茎类——秋、冬两季植物地上部分将枯菱时及春初发芽前或刚露苗时采收;

茎木类——秋、冬两季采收(如大血藤,鸡血藤,首乌藤,忍冬藤——茎类);

皮类——春末夏初(如:黄柏,厚朴,秦皮);

叶类——开花前或果实成熟前采收(如:艾叶,臭梧桐);

花类——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

果实种子类——多在自然成熟时采收(如:瓜菱,栀子,山楂);

全草类——茎叶茂盛时采割(如:青蒿,穿心莲,淡竹叶);开花时(如:益母草,荆芥,香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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