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是矛盾分析法;唯物辩证法主要是教导人们学会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
辩证法三个基本观点:
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人们认识事物时主要使用两种方法:
1、 由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法。在归纳的过程中,从具体的事物中抽取共同的特征,形成一般的概念。
2、 由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法。在演绎的过程中,把同类的事物根据不同的特征分成不同的小类。
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是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是指运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分析事物内部的各个方面及其运动的状况,以达到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它是定性分析的方法。运用这一方法,必须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从统一中看到对立,从对立中看到统一。
具体来说,是必须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结合”,既要具体分析事物的具体情况,也要注意不要使具体的事物脱离普遍联系。四是必须坚持“发展论”,分析矛盾的动态,防止思想僵化。
方法特点:
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方法之一,对研究社会现象具有普遍适用性。它不仅能说明现在,而且能预测未来。
尤其对宏观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研究,有它独到的作用。矛盾分析法包括一分为二的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认识事物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藉着理解力和思考力,在知性方面得以认识一件事;另一种则是在生命里,藉着内在的经验去认识。天资聪颖的盲人,也许藉着读给他听的书本,得知一切有关光的科学知识。而一个孩子或未开化的蛮人,虽然甚至连光是什么都没有想过,却比一个盲人学者还认识光。后者是藉着思想认识有关光的一切事,前者却是在实际的看见和享受中来认识它。
在基督教的信仰上亦是如此。心智可以从圣经吸收有关神的思想,知道所有关于救恩的教义,然而里面的生命却不认识神拯救的大能。所以经上说:“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也许他知道有关神和爱的一切,也许他也能就着这一切发表许多美丽的思想,但是除非他有爱心,否则不会认识神。只有爱心能够认识神。对神的认识即是永生。
神的话是生命的话语。即使知性方面的认识微薄,生命可以很强壮。相反地,人可以用最大的兴致殷勤追求神话语的知识,而生命却不受一点影响。
举一个例子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件事。假设我们赋予苹果树理解力,使它可以用眼看、用手工作,也许苹果树可以为自己做些园丁所做的事——堆聚肥料、收集水份。然而苹果树里面的生命仍然和以前一样,迥异于所赋予它的理解力。同样地,一个人内在的属天生命迥异于他用来理解这生命的智能。我们确实很需要藉着智能把神的话输送到心田,圣灵则使它活化、有生命。但理解力本身绝对无法输送真实的生命或使之活化,它不过是运送食物的仆人。活着的是心,它必须得着喂养。
神藉乐园里的两棵树启示同一个真理。如果亚当吃了生命树的果子,就可以在生命的能力里领受并认识神所为他预备的一切美善。对于恶,他只藉绝对远离它来认识。然而夏娃被知识欲引入了歧途——“果子……能使人有智慧”(创3:6),于是人性获得了善的知识却不拥有善,只能从与它相反的恶来认识。从那一天起,人类用知识过于用生命来追求宗教信仰。
惟有生命、经历、拥有神和他的良善才能给予真知识。智能所吸取的知识无法给予生命。“我若……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林前13:2)在我们每日的读经里,会面临这种危机,但我们必须去面对并克服它。我们必须在人所能明白的范畴里,藉着智能去聆听并了解神的话。但我们也须明白藉智能所获取的真理于我们无益,除非圣灵使它成为生命和根植于心的真理。我们必须全心降服于主,在安静的顺从与信心中,等候神藉着圣灵作工在我们里面。
一旦这成为神圣的习惯时,我们就学会使智能和心灵在全然和谐中运作的艺术。理解力一动,心就跟着动,等着聆听圣灵的教诲
我们知道,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属于实质和核心的地位。作为世界观,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就是关于世界是充满矛盾的观点;作为认识规律,唯物辩证法揭示的就是矛盾的规律;作为认识论,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就是矛盾分析法。本专题不仅是我们把握辩证法的“钥匙”和关键,同时也为我们学习和理解哲学常识的全部内容提供了根本的方法,即矛盾分析法。
(1)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矛盾及其特点;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对事物的具体特点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
(3)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相互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相互关系;做事情要把握重点和主流,统筹兼顾;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2、趋势分析
矛盾的观点,尤其是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居于实质和核心的地位。唯物辩证法作为世界观,最根本的就是关于世界的矛盾观,作为认识规律,最基本的就是矛盾的规律;作为认识方法,最根本的就是矛盾分析法。可见本专题在唯物辩证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专题成为高考命题的重点就是不言而喻的。纵观历年高考试题,涉及矛盾分析方法回答的题目所占比例都比较高,例如2005年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全国卷)涉及矛盾分析法专题内容的有第28、32、33题,分值12分,占政治学科卷面成绩的12%。2004年而且还编制了一道设问指向有关矛盾分析法的分析说明题,分值更高。那些单独命题的省份也同样重视选择本专题相关内容命题。
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分析法的内容很丰富,试题设问的指向一般可归纳为五方面的内容:
①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一分为二看问题,全面的观点;
②矛盾转化律;
③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关系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④主、次矛盾相互关系原理及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⑤与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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