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垃圾分类,并且统一按四分法进行分类,即厨余垃圾(绿容器)、可回收物(蓝容器)、有害垃圾(红容器)、其他垃圾(灰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四大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1、可回收垃圾
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棉麻布类、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投放注意:
1、轻投轻放;清洁干燥,避免污染;
2、废纸尽量平整;
3、立体包装物请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
4、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2、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主要包括:电池(蓄电池、钮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投放注意:
1、电池、废旧电子产品投放时请注意轻放;
2、油漆桶、杀虫剂等如有残留请密闭后投放;
3、废旧灯管灯泡等易破损请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
4、废药品等连带包装一并投放
3、餐厨垃圾(湿垃圾)
顾名思义,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投放注意:
1、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
2、有包装物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请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容器;
3、投放湿垃圾时,鼓励将包装物(如塑料袋)去除。
4、其他垃圾(干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投放注意:
1、尽量沥干水分;
2、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投入干垃圾容器内。
北京目前采取的垃圾分类方法为“四分法”,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这既是符合国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简单的分类方法。孙x军曾在节目中对这四类生活垃圾作了详细介绍:
可回收物(蓝色桶):可循环利用的,报纸、镜子、饮料瓶、易拉罐、旧衣服、电子废弃物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
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其他垃圾(灰色桶):包括保鲜膜、塑料袋、纸巾、大骨头、玉米核等。
有害垃圾(红色桶):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注意:
《条例》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未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或者未进行分类处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或者渣土消纳场所许可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生活垃圾分类
北京的垃圾分类标准与上海并不完全一致,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及可回收物。
1、可回收物是可以卖钱的,有循环利用的价值,报纸、纸箱、饮料瓶、易拉罐等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
2、厨余垃圾是厨房产生的,像菜叶菜帮,剩饭剩菜等,是一些吃剩下的东西,或者果皮树叶等,是经过短时间可以自然降解的物品
3、有害垃圾是对身体和环境(水源、土壤等)有害的,如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
4、其他垃圾是保鲜膜、塑料袋、纸巾等不属于上述三类的垃圾,可送到焚烧厂发电或者是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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