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全部从借方抵销了,那么被合并方的留存收益也抵销了,此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的都是合并方的留存收益,但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是假设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之前就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应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母子公司的留存收益,故要做这笔恢复留存收益的调整分录。
在做调整分录时,应该根据企业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中形成的或者是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后的该科目的余额来判断转回子公司的留存收益的金额:
①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该将子公司的留存收益全部转回。
②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合并方部分的,应该以合并方此时账面上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为限转回子公司的留存收益,未转回的部分要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项目做说明。通俗的说,这部股本溢价本来就是母公司享有的子公司的留存收益,所以这里合并报表的时候是要恢复成相关的留存收益的,即“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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