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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招生办电话

发布时间: 2026-05-16 12:53
精选回答

萍乡学院招生办电话:0799-6684329或0799-6684491或0799-6682182或0799-6682122。萍乡学院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安源(江西萍乡)。我国卓越的地理学家、地图学家、遥感应用和地理信息系统科学的创建者和奠基人、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陈述彭任名誉校长。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高等教育院校。

学校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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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99-6682182

电子邮箱:tjy_pxgz@eyou.com

官网地址:www.pxc.j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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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热线电话

萍乡学院热线电话是0799-6684899 ,地址是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学校前身是1941年创办的省立萍乡简易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萍乡师范学校,1978年开办大专班,1982年成立萍乡教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高票通过教育部评审,升格为萍乡学院。

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厚德至善、励学笃行”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追求卓越、务实创新、科学发展”的理念,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教学实验(室)中心132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200余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万册,电子图书25万册。

萍乡学院在哪个区

一、萍乡学院在哪个区 萍乡学院 是在萍乡市安源区,具体地址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北大道211号,该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萍乡市唯一的一所本科院校。

二、萍乡学院简介

萍乡学院 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萍乡位于江西省西部,与长沙毗邻,距黄花国际机场120公里。境内有沪昆高铁、浙赣铁路横贯东西,319、320国道交叉通过,G60、S89等高速公路贯穿全境。这里,人文荟萃,好学成风,自古享有“读书之乡、教育之邦”的美誉,尤以中国近代工业、工人运动发祥地——安源,著称于世。改革开放以来,昔日的江南煤都、赣西明珠通过城市转型,面貌焕然一新。工业陶瓷、矿山机械、新型材料等支柱产业蓬勃发展,经济社会繁荣进步,“文化兴市”蔚为大观。

学校前身是1941年创办的省立萍乡简易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萍乡师范学校,1978年开办大专班,1982年成立萍乡教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高票通过教育部评审,升格为 萍乡学院 。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厚德至善、励学笃行”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追求卓越、务实创新、科学发展”的理念,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教学实验(室)中心132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200余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万册,电子图书25万册。新建了工程训练中心、材料工艺实训中心、音乐厅、艺术楼、学生公寓、若水读书广场、学术交流中心、体育馆及训练中心、行政及科研中心等,为莘莘学子的成才与深造提供了理想的学习与生活场所。校内绿树成荫,空气清新,杜鹃山、樱花岭、桃李园、若水广场、文廷式广场等构成了融自然与文化为一体的校园景观。

学校近5年来在省级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党建工作评估、教学工作评估、教学实验室评估、图书馆评估、思政课教学评估、师资培养工作评估、招生就业工作评估、学生管理工作评估等均获优秀。办学满意度、社会知名度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先后多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科技部全国“十佳优秀培训基地”、共青团中央“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无偿献血工作促进奖、江西省文明校园、江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江西省高校校风建设文明单位、江西省校务公开先进学校、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第一届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设有江西省工业陶瓷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环保材料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高校平面设计与动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萍乡学院 安源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矿山机械装备研究中心、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海绵城市研究院等9个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300余项。近五年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0余篇,其中SCI、EI、SSCI等机构收录论文近500篇。出版专著(教材)150余部。教师屡获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文艺(书法)展演、江西省电子电脑大赛、江西省网页设计大赛、江西省大学生文艺演唱大赛、江西省运动会等重要比赛中屡创佳绩。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的宗旨,不断加强与国(境)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已与英国、美国、瑞士、加拿大、印度、泰国、马来西亚等10多个国家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现有市场营销、学前教育、工程造价3个专业与加拿大荷兰学院合作办学。学校重视实践教学,依托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校外实习(实训),增强了学生实际动手与创新创业能力,毕业生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本、专科专业共计57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对接萍乡工业陶瓷、矿山机械、粉末冶金、烟花鞭炮等特色产业建设了一批优势、特色专业。有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50余项,国家支持高等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学校2015年被列为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专任教师近60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约占40%、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70%,常年聘请外籍专家5-7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学科带头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教学名师、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共50余人。学校经历了70多个春秋,共向社会输送近10余万名毕业生,绝大多数人已成为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亦不乏海内外学界名流、工商巨子或政坛精英,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建功立业。其中,学校首届毕业生刘天泉,是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

几经沧桑雄风在,弦歌不断铸校魂。如今,新一代 萍乡学院 人正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萍乡、辐射周边、面向全国,以工学为主干、文理为基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应用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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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萍乡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萍乡学院,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5,办学层次和类型为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地址是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第三条萍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萍乡学院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符合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萍乡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萍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委监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招生相关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委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萍乡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册。

第九条萍乡学院按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

1、比例进档考生以及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条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就业率低的专业,学校可适当减少其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在招生录取时,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

第十四条在录取过程中如遇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文史类以语、英、文综等单科小分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工类以数、英、理综等单科小分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从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对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再依次安排第二、第三、第四专业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在安排专业的过程中,学校会根据各学科特点和要求参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六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办法按该省(市)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根据教育部官网或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和专业。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对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认可各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同时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遇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排序依次录取。

2、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原则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数、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福建省艺术类本科2020年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按该省规定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我校认可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我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报考艺术专业考生请参照《萍乡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有专业调剂机会的由我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没有专业调剂机会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时,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如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萍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与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七条我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为文理类3300-4350元/年,体育类3700-4350元/年,艺术类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住宿费为600-1000元/年。

第二十八条(1)优质生源奖:

①凡萍乡考籍考生(普通文理科),首次填报我校本科志愿,录取到校后奖励1000元/人,若超省控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则奖励3000元/人。

②在一定领域具有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录取到校后奖励1000元/人。

③在一定领域具有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省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录取到校后奖励1000元/人。

(2)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章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九条我校设有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优秀专科生在第三学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择优录取可直接升本校或江西省内其他本科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并获得本科文凭。有关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具体规程与施行(含停招),我校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条我校鼓励本科生在第四学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校对毕业生考取985(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211、一般本科院校研究生分别奖励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自学考试和中外合作办学途径专升本、本升硕深造学习,提升学历。

第八章招生咨询、申诉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三十二条我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pxc.jx.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信息,提供招生咨询、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三十四条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799-6684315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9-668449166843556684338传真:6682182

学校网址:www.pxc.jx.cn 邮编:337055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萍乡学院本年度本专科层次招生,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萍乡学院

二O二O年四月

萍乡学院保卫处的电话

萍乡学院保卫处报警与值班电话:

报警值班:0799-6684110

处长:0799-6684641

副处长:0799-6684642 6684636

综合科(综治办):0799-6682110

治安消防科:0799-6684110

政保科:0799-6684391

视频监控中心:0799-6684110

萍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萍乡市唯一的一所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始于1941年创办的省立萍乡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萍乡师范学校,1982年成立萍乡教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升格为萍乡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万余元;全日制在校学生12633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830人。专任教师近600人,开设12个二级学院,本、专科专业共计64个,基本形成以文理学科为基础,工学为主干,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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