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的翻译是商鞅从魏国逃亡到秦国,秦孝公任命他为丞相。这句话出自西汉刘向编订的《战国策》。《战国策》又称《国策》,是一部国别体史学著作。全书共三十三卷,分“东周”“齐”“赵”“西周”“秦”“楚”“魏”“韩”“燕”“宋”“卫”“中山”十二国的“策”论。
《战国策》作品主要记述了上起公元前490年智伯灭范氏,下至前221年高渐离以筑击秦始皇共245年间,战国时期的纵横家的政治主张和策略,或者说记录了战国时纵横家游说各国的活动和说辞及其权谋智变斗争故事。
《战国策》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全书现存497篇。早在宋代就已有不少缺失,由曾巩奉旨“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得以校补。后又经多次修订。
原文节选: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傅商君,辞不受。
“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的翻译为:卫鞅从魏国逃亡到秦国,秦孝公任命他为丞相。“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出自西汉刘向《战国策·秦策》,主要讲述了战国时期,著名说客苏秦见秦王时献连横之策,秦王没有采纳,于是苏秦发奋学习纵横之术、终于成功当上赵相,并且以功名显于天下的故事。
《战国策·秦策》原文片段: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于商君,辞不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后,莅政有顷,商君告归。
《战国策·秦策》译文片段:
卫鞅从魏国逃往秦国,秦孝公让他做相国,封给他商地,称为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大行,正直无私,惩罚违法者不避强宗大族,奖赏有功者不偏袒亲属近臣,法纪涉及太子,连太子的老师也要受刑。商君的法令施行一年之后,路上丢失的东西没有人去捡拾,老百姓不敢乱取非分之财,国家兵力强大,各诸侯因此而害怕秦国。但是,商君执法过于苛刻严峻,只是用强制手段迫使群臣百姓服从而已。
秦孝公用商君法令治国八年后,大病不起,想把王位传给商君,商君辞谢不接受。后来,孝公去世,他的儿子惠王继位,执政不久,商君害怕惠王陷害自己,想要回到魏国去。
卫鞅从魏国逃亡到秦国,秦孝公任命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贯彻执行,公正而没有偏私。惩罚违法者不避忌强宗大族,奖赏有功者不偏袒亲属近臣,法令的实施涉及太子,连太子的老师也要处以刻面割鼻的刑罚。
卫鞅亡魏入秦翻译
卫鞅从魏国逃亡到秦国,秦孝公任命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贯彻执行,公正而没有偏私。惩罚违法者不避忌强宗大族,奖赏有功者不偏袒亲属近臣,法令的实施涉及太子,连太子的老师也要处以刻面割鼻的刑罚。法令施行一年之后,路上丢失的东西没有人去捡拾,老百姓不敢乱取非分的财物,国家的兵力大大加强,各诸侯因此畏惧秦国。孝公用商君推行法令治国十八年后,重病卧床不起,打算把王位传给商君,商君辞谢不受。孝公去世后,他的儿子秦惠王继位,执政不久,商君请求回到自己的封地。
卫鞅亡魏入秦原文
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于商君,辞不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后,莅政有顷,商君告归。(节选自《战国策·秦策》)
原文: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商君归还,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
译文:
卫鞅从魏国逃到秦国,秦孝公任用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雷厉风行,公平无私。惩罚,不忌避威势强大的贵族;奖赏,不偏私关系特殊的亲信,法令实施至于太子,依法处治。师、傅犯法,处以黥,劓之刑,一周之后,路上没人拾取遗失的东西,百姓不乱取非分的财物,国力大大加强,诸侯个个畏惧。但刑罚严酷,缺少仁恩,只是用强力压服人而已。
孝公实行商君新法十八年后,重病卧床不起,打算传位给商君,商君辞谢不受。
孝公死后,惠王继位,执政不久,商君请求告老还乡。有人游说惠王说:“大臣权力太重会危及国家,左右近臣太亲会危及自身。现在国内连妇女、儿童都说法令是商君的法令,并不说是大王的法令。这样,君反为人主,而大王反变为人臣了。况且商君本来就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想办法对付他吧。”
商君害怕受诛,想返回魏国。秦人不许他出境,说:“商君的法令很严厉。”因此不能出境,他走投无路,只好返回。惠王即以车裂的极刑处死了商鞅,而秦国人并不表示同情
1、译文:
商鞅逃出魏国进入秦国,秦孝公让他当丞相,并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一到就要执行,而且公平无私。处罚时,不回避有权势的人;论功行赏时,不偏袒自己的亲信。
太子犯法,就在他的老师脸上刺字并割掉鼻子。一年之后,没人拾取别人丢在路上的东西,也无人敢(随意)谋取非分的财物。武器装备大大增强,其他国家都害怕(它了)。但是对百姓刻薄恩惠少,只是用强硬的办法来使人顺服他罢了。
2、原文:
公孙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
一、故事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崩溃、中央集权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原有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二、出处赏析:
《战国策》一书反映了战国时代的社会风貌,当时士人的精神风采,不仅是一部历史著作,也是一部非常好的历史散文。它作为一部反映战国历史的历史资料,比较客观地记录了当时的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是战国历史的生动写照。
它详细地记录了当时纵横家的言论和事迹,展示了这些人的精神风貌和思想才干,另外也记录了一些义勇志士的人生风采。
《战国策》的文学成就也非常突出,在中国文学史上,它标志着中国古代散文发展的一个新时期,文学性非常突出,尤其在人物形象的刻画。
语言文字的运用,寓言故事等方面具有非常鲜明的艺术特色。清初学者陆陇其称《战国策》“其文章之奇足以娱人耳目,而其机变之巧足以坏人之心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治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战国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1、 商鞅立信文言文翻译
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
注:
①令:指变法的命令。
②金:古代货币单位
翻译: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2、 商鞅变法古文翻译
卫鞅从魏国逃到秦国,秦孝公任用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雷厉风行,公平无私。惩罚,不忌避威势强大的贵族;奖赏,不偏私关系特殊的亲信,法令实施至于太子,依法处治。师、傅犯法,处以黥,劓之刑,一周之后,路上没人拾取遗失的东西,百姓不乱取非分的财物,国力大大加强,诸侯个个畏惧。但刑罚严酷,缺少仁恩,只是用强力压服人而已。
孝公实行商君新法十八年后,重病卧床不起,打算传位给商君,商君辞谢不受。
孝公死后,惠王继位,执政不久,商君请求告老还乡。有人游说惠王说:“大臣权力太重会危及国家,左右近臣太亲会危及自身。现在国内连妇女、儿童都说法令是商君的法令,并不说是大王的法令。这样,君反为人主,而大王反变为人臣了。况且商君本来就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想办法对付他吧。”
商君害怕受诛,想返回魏国。秦人不许他出境,说:“商君的法令很严厉。”因此不能出境,他走投无路,只好返回。惠王即以车裂的极刑处死了商鞅,而秦国人并不表示同情。
3、 商鞅立信(古文翻译)
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注:
①令:指变法的命令.②金:古代货币单位 翻译: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4、 商鞅立信的古文翻译
原文
商鞅令⑺既具⑴,未布,恐⑵民之不信己,乃⑶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市南门,募⑷民有能徙置⑸北门者予十金⑻。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⑹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两黄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黄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黄金,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注释
⑴具:完备 ⑵恐:恐怕,担心 ⑶乃:于是 ⑷募:广泛征求 ⑸置:到 ⑹卒:最后 ⑺令:指变法的命令 ⑻金:古代货币单位 (9)既:已经 (10)徙:搬放 (11)予:给予 (12)辄:就 (13)以:用来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5、 商鞅治泰的文言文翻译
商鞅治秦① 卫鞅②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
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③其傅。期年④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⑤大强,诸侯畏惧。
然刻深寡恩⑥,特以强服之耳。 【字词注释】 ①选自《战国策》。
②卫鞅:商鞅,姓公孙,战国时期卫国人,因此叫卫鞅,因秦国曾封他于商(今陕西商县),所以史书上称他为商鞅。
③黥(q0ng)劓(y@):古代的酷刑。
黥,在罪人脸上刺字;劓,割掉鼻子。
④期(j9)年:周年。
⑤兵革:兵器衣甲的总称。革,用皮革制的甲。
⑥刻深寡恩:为人刻薄少仁慈。 【诗文翻译】 卫鞅从魏国逃亡到秦国,秦孝公拜他为相,并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
商君治理秦国,法令得到最有效的执行,而且公平无私。有权势的人犯了法,照样惩罚;论功行赏,不偏袒自己的亲信。
连太子犯了法,虽不好施刑,也得把他的老师刺面割鼻,作为儆戒。一年之后,没有人拾取别人丢在路上的东西,也无人敢谋取非分的财物。
这样,秦国兵力强盛,诸侯都害怕它了。但是商鞅为人刻薄少仁慈,只是用强力的办法来压服人罢了。
6、 【关于诚信的文言文商鞅立木取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
译文: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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