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实行科考号代替准考证号
发布日期:2003-02-12 字体(大 中 小)辽宁省今年高考实行考生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志愿的办法,并且用“科考号”代替“准考证号”。 辽宁省对高考科目设置进行了改革,不再分文科或理科考生,同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不再按科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按每批次招生计划数并参考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此同时,今年采用“科考号”代替“准考证号”的做法,即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这四科为一个科考号;如考生选考一科,再为其另外编排一个科考号,选考两科再为其另外编排两个科考号,考场按科考号编排。也就是说,考生“3+文理综合”四科用一个科考号在一个考场考试;选考科目须按科考号到另外考场参加考试。 另外,考试时随试卷同时发给每位考生每科考试的条形码,条形码中含有考生的考生号及科考号等信息,考生必须在开考前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的规定位置。从某种程度上说,条形码就是考生与自己成绩之间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的惟一纽带。(中新网2月12日) 别地方我就不知道了,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