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要点
安全注意事项
(一)加强对灾区气体检测分析,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伤害。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的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甲烷浓度达到2.0%并继续上升时,全部人员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向指挥部报告。
(二)救护队在行进和救援过程中,救护队指挥员应当随时注意风量、风向的动态变化,用以判断是否出现风流逆转、逆退和滚退等风流紊乱,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还应注意顶板和巷道支护情况,防止因高温燃烧造成巷道垮落伤人。
(三)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四)处理上、下山火灾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或巷道垮塌造成风流受阻威胁救援人员安全。
(五)处理爆炸物品库火灾时,应先将雷管运出,再将其他爆炸物品运出。因高温或爆炸危险不能运出时,应关闭防火门,退至安全地点。
(六)处理绞车房火灾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处理蓄电池电机车库火灾时,应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
(七)封闭火区时,为了增加安全和提率,可采取远距离自动封闭技术实施封闭。采用传统封闭技术时,必须设置井下基地和待机小队,准备充足的封闭材料和工具,确保灾区爆炸性气体达到爆炸浓度之前完成封闭工作,撤出作业人员。
(八)采取火区缩封措施减小火区封闭范围时,应采取注惰、注浆等措施有效惰化火区后实施缩封作业。
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禁盲目入井施救。救援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爆炸危险、风流逆转或其他灾情突变等危险征兆,救援人员应立即撤离火区。在已发生爆炸的火区无法排除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时,禁止任何人入井,根据灾情研究制定相应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二)封闭具有爆炸危险的火区时,必须增加救援人员的安全。应采取注入惰性气体等抑爆措施,加强封闭施工的组织管理,选择远离火点的安全位置构筑密闭墙,封闭完成后,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出,24小时内严禁派人检查或加固密闭墙。
(三)发现已封闭的火区发生爆炸造成密闭墙破坏时,严禁派救护队侦察或者恢复密闭墙。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实施远距离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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