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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减免退社保费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 2024-07-04 19:46:45

疫情减免,企业收到退回的社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

贷:管理费用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

疫情减免退社保费时,应将退回的费用计入“银行存款”科目,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科目进行过度,并将成本根据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如“管理费用”等。管理行政部门等发生的减免退社保费,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发生的减免退社保费,计入“销售费用”;生产部门等发生的减免退社保费,计入“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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