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0]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复试工作中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 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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