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差别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主义法学是指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的总称。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剥削阶级法学的差别体现在:
1、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法律实现、反映或者体现了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法律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在阶级社会中,法律的内容和程序直接或者间接地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法律不仅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内在价值观,还为其提供了合法性。
3.、马克思主义法学致力于实现人的解放。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实现人的解放是法律的本质性要求,法律也是实现人的解放的一种方式,人的解放的实现离不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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