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试科目一共分为五科,民法、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大家的基础阶段已经快收尾了吗?法硕知识点零碎较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整理相关知识点进行回顾,以此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
1、概念
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并为人能够支配的物体或自然力
2、特征
(1)非人格性:例外(尸体、捐献的器官、假牙)
(2)有体物:例外(无形的自然能量,电、热、光波、有线电视讯号等)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50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3)可支配性
(4)独立性:
△例外
1、一个物上成立多个物权––建筑物区分所有
2、多个物上成立一个物权––财团抵押
(5)具有效用
(6)物须能够独立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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