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具备与本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下列表述的教育培训内容中,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但并非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是()。

A、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B、安全生产管理和方法
C、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
D、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正确答案:A】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知识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考点】安全培训的内容
【难易程度】中等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解释说明。
其中第2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历次修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发布、2002年11月1日实施)
2、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发布、2009年8月27日实施)修改
3、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发布、2014年12月1日实施)修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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