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公考问答

《劳动法》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该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 2024-06-22 23:10:27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是法律对劳动者休息日的规定。

《劳动法》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该如何理解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是法律的最低要求,也是对一般单位的规定。实际执行中,还要结合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的一些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的相关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温馨提示:
本文【《劳动法》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该如何理解】由作者百科密码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