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对视力有要求。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三十八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与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与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扩展资料:
其他眼科要求
1、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2、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3、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4、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5、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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