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于2023年1月11日,招2633人,1月12日8:00至1月18日18:00报名,2月25日、26日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进行分类测试,综合管理类区级以上机关职位和乡镇街道职位进行分级测试,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与综合管理类区级以上机关职位相同。
专业技术类和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专业技术类职位专业科目不设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3月30日。
资格复审时间:3月20日至3月26日。
调剂报名时间:3月29日8:00至3月30日18:00。
面试时间:4月15日、16日。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1日8:00至4月14日18:00。
省考注意事项
1、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持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通过身份核对后进入考点。
2、开考前30分钟起,可凭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3、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备,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用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按照规定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必要检查。上午参加完考试后,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因考生自行携带文具离开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责任自负。建议考生不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点。
4、考试期间需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否则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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