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要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国家对教师职业道德作明文规定并经数次修定,新规范从2008年沿用至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虽然只有短短的24个字,但其中所蕴含的道理和艰难却是不言而喻的。师德师风是教师最重要的职业素质,师风是学校、区域教育环境的风向标,优良的师德师风是人民对教育最大的期盼,是教育自身发展完善的重要体现。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从社会角度来讲,爱国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当做到的。但作为一条职业道德规范来说,在新时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爱国守法,要求教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国守法”看似容易,但在日常教学中,有些教师的言行却与这条规范背道而驰。比如:一些教师,利用职业和职务(招生、考试等)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在工作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对工作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在课堂抽烟,使用移动电话,无所忌惮;衣冠不整,形象邋遢等等。对此,一些教师不以为然,认为全国教师如此之多,自己只是其中一个,图些小利,偷偷懒,犯点小错,不会产生多大影响。倘若每一个人都这么想,国家的教育如何发展?祖国繁荣富强如何实现?中国的家庭中“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观念由来已久,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接受最好的教育,而教育的根本在老师。如果教师的德行和学识被社会、家长和学生所唾弃,那国家的繁荣昌盛,家庭的兴旺发达就只能是一种空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百尺密室 焚之突隙,身为教师,要严以律己,操守职业道德,才不负“人民教师 ” 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号。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作为一名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不仅要忠诚于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还应做到敬业和乐业。
教师对自己的职业抱什么样的态度?是把教书看作是谋生的手段,还是看作一项事业,其中的态度决定了工作好坏,决定了能否培养出合格人才。早在100多年前,梁启超就说过:“业有什么可敬呢? 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制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用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的”。“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因而,我们应该以敬业的心态来对待我们的职业。
如果说敬业是教师的一种责任状态,那么乐业就是教师的一种境界追求,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当我们以“不得不”的心态做一件事时,你总会感到烦躁、感到痛苦,长期处于这种心理状态的老师怎么可能教好学生!最后只会煎熬了岁月荒废了事业,耽误了学子。但如果我们是情愿的、喜欢的,就会感到轻松、愉悦。任何职业,当我们以乐业的心态去看待它时,才会产生满足感,教师尤为如此,它能让我们以最饱满的状态去面对工作,所以有些老师虽然尽职尽责但总难取得好的效果、很难出现真心笑容就不难明了。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只要有一颗慈爱的心,再特殊再棘手的孩子也能转化,就像湖南电视台《变形记》的孩子们一样,他们需要的只是信任和理解。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担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像大海一样容纳百川,像细雨一样润物无声,有了对学生发自内心的尊重和爱,教育也就有了精彩的理由。
一些老师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生理及心理上的伤害。近来网络上常报道态度粗鲁甚至是粗野的老师,给整个教育环境造成极坏的影响,看过视频真是让人发指,如果没有监控录像真的无法想象还有多少孩子要被无情的摧残和伤害,这些披着教师美丽外衣的败类真是无法让人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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