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丢了可以补办的,不用太着急。

补办教师资格证须知:
1、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填制内容,除信息变更和纠错之外,应与原载内容保持一致,其落款时间为证书补办、换发决定作出的日期,并在日期后加“补发”或“换发”两字。证书上加盖批准补办、换发证书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钢印。
2、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结束后,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应退回交档案管理机构;《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应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的存查材料。需换发的错损教师资格证书由办理机构签注“作废”字样并收回。
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每个地方的补办流程和需要的材料不一样,建议直接打电话去当地发证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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