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能够辞职。一般来说,公务员是有最低的服务年限的,需要服务5年的时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可辞职,也就是说,录用后的公务员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5年,这5年包括试用期。在这5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不允许调动或者向更高一级别的单位继续考取,在这五年之内,不允许辞职,当然,在考取公务员之后,有一个试用期,时间为一年,这段时间可以提出申请取消录用,问题是,取消之后就再难考上公务员了,因为会有档案记录在册,并且不同省份有一些重考的限制。五年之后,基层公务员是可以辞职的,但有以下情形不得辞职。

第八十六条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以上类型,不得辞去公职,达到辞职要求后方才可辞职。
公务员可以辞职。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条件是指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法律权利。从立法技术方面讲,可以分为肯定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
第一,肯定性条件。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肯定性条件是公务员本人不愿意或不适宜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
第二,限制性条件。公务员辞去公职的限制性条件,就是从反大败滑面排除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条件。公务员承担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关系重大,在保证公务员辞去公职自由的同时,必须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滚腊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可以的。
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公务员辞职,前者称为辞去公务员公职,其直接结果是取消公务员身份,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失;后者称为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其直接结果是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但公务员身份仍然存续。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扩展资料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四)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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