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提督学政,究竟是一个多大的官?

清代的“提督学政”官,尊称“学台”,简称“学政”,别称“学臣”,是负责一省风尚教化及教育科举的清贵之官。乾隆《历代职官表》记载:“提督学政官,各省一员,各带原衔品级,三年而代,以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由进士出身者充。”看来,“提督学政”这一官职本身是没有品级的,关键看其人被任命时的品衔是什么。但是,根据《历代职官表》的记载不难看出,清代学政官,至少得是由正途进士出身(捐纳获得出身属“杂流”)的二品以下、五品以上的京官才能有资格充任。因二、三品大员已经不希图在履历中再增加一段学政官的经历,所以,普遍都以四、五品小京官充任各省学政,品级确实不高。据乾隆《钦定学政全书•卷八》记载,自雍正四年起,“奉旨提督学政者,加翰林院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之衔。”
虽然权力含金量并不太高,但由于中国历代王朝都视科考为国家抡才的头等大事,学政的社会地位还是非常高的。相对于乡试中举者,学政还拥有“座师”的名分,将来这些举子高中进士、位极人臣,“座师”是会跟着沾光的。因为主管一省教育、科考,清朝对学政人选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必须是两榜出身的进士才有资格充当一省学政,一榜出身的举人或者通其他途径入仕者是没有资格担任学政的。
提督学政虽然身处地方,却不属于地方大员,提督学政本身带有“钦差”性质。虽然工作是在地方,提督学政却属于“京官”。通常提督学政是在各部院侍郎、京堂、翰詹科道及各部院郎中当中选拔两榜进士出身者充当。保留原有品级、职务,赴地方任职,每届三年。三年后回京,恢复原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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