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农民工参加培训。各地要把农民工促就业、扩就业和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各类培训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农民工参加各类技能培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以及劳务中介机构组织新招用农民工、待岗农民工、失业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
(二)加大培训供给,提高培训质量。各级人社部门要对接人力资源市场、企业和农民工需求,及时发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培训种类方式以及就业信息等,方便农民工培训和就业。针对农民工特点,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三)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农民工免费培训政策、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贴政策和企业以工代训政策。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参训人员,给予技能鉴定补贴。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农民工培训数量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月对账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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