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对口是指小学新生入学时,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父母(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一致。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父母任何一方即可。
房产对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属父母所有且在辖区内,有的区域学位紧张的学校还会要求监护人产权必须是51%以上。
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有的学校会查看水电气交费或上门家访。
此外,对于父母在“主城九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无自购房屋(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查询结果电子版进行认定),但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房屋产权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单持或共持100%房屋产权),视为符合“三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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