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的局部科目,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一,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的局部科目,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对于列入考生总分的选拔考试科目,学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兴趣、志向、优势、高校招生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情况,自主选择。
第三,提高高中教育质量。通过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指导高中实施课程计划,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
第四,促进高校科学选材。高校可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合理设置招生科目要求,提高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选拔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是认定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同等学业能力的主要依据;选拔考试的成绩包括在各大专院校录取的考生的总分中。
资格考试涵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艺术、体育、健康等14门学科。考试范围是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
选修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选修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是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必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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