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里,每年每学期都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许多学生都希望能得到它们。具体标准是什么?以下是长春建筑学院奖助学金的相关信息。让我们看看!

| 奖助学金项目 | 金额(元/生/学年) | 条件与程序 |
|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6000或8000 | 持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 国 家 | 8000 | 在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0.2%。 |
| 奖学金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在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4%。 |
| 国 家 | 4300 | 在一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一至五年级学生数的20%。 |
| 助学金 | 3300 | |
| 2300 | ||
|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2000 | 在学校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1%。 |
| 二等1000 | 在学校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3%。 | |
| 三等500 | 在学校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6%。 |
学年奖学金
新生获得学校级别和社会奖学金。同时,新生获得的奖励较少,因此奖励比例相对较小。主要的选择标准是:第一,每个科目的加权平均分数;第二,体育成绩一般作为单独考核使用,占我校的10%;第三,综合评价以大家为主,占20%,两者相差一般不到2分。三者中最重要的是学业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失败。如果失败,你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
努力学习,成绩优异,体育、音乐、艺术等各学科均及格(60分以上);坚持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学生,经常帮助学生,在学生中发挥积极模范作用;其他条件详见“三好学生”评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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