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明确大病补助的条件及范围。
凡是湖北省内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三无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及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均可向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救助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是,个人户口本,身份证,家庭经济条件,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血管中风等重大疾病)医学诊断证明材料。
农村村委会,城镇社区居委会对重大疾病补助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予以评价,核对后,上报乡镇,街区审核批准,并公示无误后实施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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