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子女暂时满18周岁,父母年满60周岁,且在内地孤寡无人照顾(无配偶,无子女)才能申请前往香港定居。 亲属移民香港(通俗:团聚移民香港)申请定居的条件: 根据1986年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居条件是: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