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综合评价结果主要用于评价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如果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也决定了他们是否能够获得大学的继续学习和免试资格。大学生综合评价反映了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能力,包括日常学习态度、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

高校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德育100分,智育100分,占比分别为30%、60%和10%。
每学期结束时,进行综合素质评估。在校期间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之和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评价总分。第四学期,大学生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只记录各学科的学业成绩,实习前根据综合评价总分对各班级进行排名。
学生综合评价得分由五部分组成:思想道德素质得分、纪律专业素质得分、身心素质和文体能力得分、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得分、附加得分,
即: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思想道德素质得分(*20%)+学科专业素质得分(*60%)+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得分(*10%)+身心素质和文体能力得分(*10%)+附加得分。总分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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