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有开具发票,先确认收入或者不开发票的,应该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收入和对应的税费,其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对于这种业务,建议先与税务局协调,因为如果到时候再对这项业务开票时,容易被认定为两笔业务而重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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