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购优先股:允许发行公司按发行价加上一定比例的补偿收益回购;包括发行人要求赎回和投资者要求回售两种情况;发行人要求赎回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

可赎回优先股票有两种类型: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
1、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就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
2、任意赎回:
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若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愿继续持有该股票,股份公司不得拒绝按赎回条款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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