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和助学金可以帮助有需要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那么鞍山师范大学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是多少,有多少钱,如何申请?让我们看看!

奖学金的范围
经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估。
奖学金类别
(1)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资助的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2) 省政府奖学金:辽宁省政府资助的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3)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来自经济困难家庭、品学兼优的学生。由省政府和鞍山市主办资金由各系联合资助的奖学金。
(4) 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大学资助的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5) 入学奖学金:由大学资助的奖学金,用于奖励被我校录取的高分学生。
(6) 企业奖学金:由关心教育和投资教育的企业在我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7) 各学院(系)设立的其他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
1.标准
(1)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奖励比例为2%)
(2)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比例为8%)
2.评价方法
根据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价结果,每学年汇总一次。总结结果应作为下一学年发放奖学金的依据,并按月发放。
入学奖学金:
1.在各省取得一批本科入学成绩并率先志愿报考我校(体育、音乐除外)的考生美术专业考生),在满足入学条件的基础上,学费可降低20%。
2.为了奖励辽宁省报考我校的高分学生,比第二批本科生和第一批报考我校志愿者的分数线高出20分以上的考生(不包括体育、音乐、艺术专业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奖励50人。其中20人获得一等奖,每人1500元;30人获得二等奖,每人800元。
(6) 企业奖学金:根据企业奖学金的标准和评价条件。
(7) 各院(系)设置的其他奖学金: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并报学生办公室备案。
(1) 国家奖学金:具体评估和支付办法见《关于印发鞍山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国家(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鞍山师范大学发[2007]101号)。
(2) 省级政府奖学金:具体评估和发放办法见《关于印发鞍山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国家(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石发[2007]101号)。
(3) 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估发放办法见《关于印发鞍山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石发[2007]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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