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称“志愿者”,英文为volunteer,顾名思义就是义务工作,就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
公益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通常是拿工资的,是和其他职业一样依靠自己的专业技能创造劳动价值的劳动者,享有法定的劳动权益,比如要和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保,享受各种福利等等,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任职资格,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明确的岗位职责。而义工则是无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知识、技能等,不从公益组织领取劳动报酬,是作为公益组织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各种公益活动。一些机构为了减轻义工的经济压力,增强义工服务的持续性,会以补贴的形式为义工提供交通费、餐费等。注意只是补贴,不是劳动报酬哦!
在经常使用义工的公益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往往是义工的招募者、培训者、指导者、统筹管理者、服务者,调动义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长,合力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义工规模,也会将义工按服务项目或专长分成不同的团队,指派专人或义工推举团队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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